火丹实是上品,此株根茎粗大枝叶繁茂也算是上品。”
七千两银子,这完全超出了孙星云的认知。要知道,这在平安镇都得算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了。
有了这笔巨款,他可以过上富贵人家的生活了。
自幼他的目标,就是以村长李四福为榜样。希望有朝一日,也能和李四福一样有千百亩的田产。然后,娶几个婆娘开枝散叶。安稳的过上自己的一生,不再为愁吃喝。
而且能够吃得起白面馍馍,再也不用吃野菜啃树皮了。这是孙星云的理想,就是这么简单。
谁知一株不起眼的‘烈焰金钗’,不过是悬崖峭壁间的一株草药。却能卖上七千两银子的天价,就算是千年人参也没有这么值钱。
高昌路忍不住赞叹:“便是辽东的千年灵参,怕也是有所不及。”
林丛洋洋得意:“那是自然,给我几棵千年灵参那也休想。”
竹远山上下打量着孙星云,似是心中有感:“我明白这位兄弟,为何急着出手此药了。想来是,日子着实有些窘迫。林兄,还愣着做什么,取银子去啊。”
林丛一拍脑袋,恍然大悟了起来:“对对对,你瞧我这脑子。走走走,孙兄随我去柜台取银子。”
林丛和高昌路在前面风风火火的往柜台赶去,身后的竹远山陪着孙星云。在后院去往药房的路上,竹远山简单的介绍着。
“林家是时县大户,我这位兄弟林丛一不喜修仙,二不为功名。就是喜欢个自在,于是便开了这家药房。你可别瞧不起这家药房,在时县乃至整个安州府都是数得着的。”
孙星云点了点头,禁不住问道:“竹兄你说,这林兄不喜修仙。难不成,他是有灵根却不肯的么。”
“也还算是有点天赋吧,虽不敢说是天生圣体,也是个蓝衣圣童。若是勤加修炼,京堂不敢说,在县堂或者府堂修行还是没问题的。”
孙星云吓了一大跳:“林兄还是紫衣圣童,不入修仙门,岂不可惜?”
竹远山淡淡的看了他一眼:“是有点可惜,可对他林家来说这又不算什么。林兄生性洒脱不喜拘束,去了县堂也不自在。留在这回春堂逍遥快活,才是他追求的目标。”
孙星云默然,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,有的凡人渴望修仙,有的则是只想平平淡淡。林丛是那种生性洒脱之人,二人说话间到了前堂。
林丛早就准备好了厚厚一沓银票,他微笑着交到孙星云手里:“咱们先小人后君子,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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