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黍子,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小黄米。不过,比小黄米要难吃多了。
这是一种相对高产的作物,耐寒耐旱。产量也还算是不错,不管是煮食做粥还是用来做麸糠饼,闻起来都特别香。
千万不要被这外表给迷惑了,黍子闻起来香喷喷的,吃的时候却极难下咽。就跟锉刀一样,拉的嗓子生疼。
奈何这玩意儿产量高啊,还能果腹又耐旱,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勉强生长。是峪山村的百姓们,耕种最多的粮食。也是老人孩子,最不喜欢吃的食物。
黍子种子和水稻种子,都是从李家村买回来的。平安镇在东,李家村在南。往西走,就是金门关方向。
李家村虽然市集东西比如平安镇齐全,但离着峪山村相对较近一些。
买回来的这些种子,孙星云都存进了玉瓶里装了两天,这才拿出来和二蛋耕种。不知道经过玉瓶储存的种子,长出来的庄稼会是个什么样子。
家里的水缸纯属摆设了,不管是做饭也好饮用也罢,孙星云用的都是玉瓶里的水。
他不敢把玉瓶里的水倒进水缸,因为二蛋总是舀起水缸的水就喝。他害怕二蛋喝的太多,和自己一样被灵气胀死。
小黑和自己吃喝同寝,却一点事都没有。除了身子长得异常壮实,短短几日便长成了一条大黑狗之外,没有出现什么不适的症状。
“汪汪汪~!”
大清早的小黑就在院子里叫唤了起来,孙星云煮了一些糙米粥,放上了几片肉干。野菜糊糊糙米粥,上面飘着些许的油花,喝起来别提有多香了。
剩下的半碗粥给了小黑,孙星云刚走到院子里,就看到柴门外站着一个人。
“星云哥。”
对方叫了一声,孙星云擦了擦眼睛。若不是亲眼所见,他根本不敢相信。
二蛋?
这厮常年一身脏兮兮的粗布麻衣,如今被洗的干净泛白。就连破洞处,都打上了补丁。只是这补丁针线七扭八歪,很像是二蛋的手笔。
头发是被精心梳理洗过的,还抹过胡麻油,显得油光铮亮。
脸上的脏污也不见了,就连常年黢黑的脖子上的老灰都洗了个干净。乍一看去,倒也显得利落。
“你、你是二蛋?”孙星云讶异的看着对方。
二蛋脸上展现出了他那独有的天真无邪的笑容,露出一口大白牙:“是我星云哥,村长不是说,今儿村里来发媳妇么。”
“...”
孙星云这才想起昨天村长李四福说的话,他随口“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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