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离开吧,我们还要做生意呢。”
哭也哭过,软话也讲了,可是没达到效果,林小琴没奈何,只能三步一回头的离开了。
午饭后,萃华楼,何雨柱办公室。
任东明抖着二郎腿,得意的说:“我动作迅速吧,人已经做完笔录了,接下来就要等法院判了。”
“他倒是承认的爽快。”
“哼,这是个识时务的人,知道找不到理由为自己开脱,干脆直接承认,想着找你调解呢。柱子,上次你说过,想让你爸回京城,我觉得这一次直接解决了吧,时间就不要再拖了。”
听后,何雨柱思索起来,忽然想通了:“师兄,你是说,让易中海承认,是他和白来娣一起给我爸设下仙人跳,逼着他和白来娣结婚并去保城。仙人跳局涉嫌的是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,这件事上,最后可以落在诈骗罪上,然后以诈骗罪状告白来娣,可以让我爸强制和她离婚,对不对?”
“没错,我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何雨柱说:“其实,我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国家的法律,结果让我有些失望。很明显,国家的法律现在还不健全。在1950年7月25日,国家出台了《刑法大纲草案》,可惜,并没有正式颁布。”
说到这里,他停顿下来,心里有些遗憾,《刑法大纲草案》没有正式颁布,而第一部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还未出台。
想到这里,何雨柱又继续说:“我研究过后,发现易中海的罪行,应该是侵占贪污他人财物,适用于1952年4月18日颁布的《惩治贪污条例》。我本来觉得,贪污这个词应该只适用于公职人员。但《条例》里面,规定一切国家机关、企业、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,凡侵吞、盗窃、骗取、套取国家财物,强索他人财物,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的行为,均构成贪污罪。”
任东明问道:“研究的够透彻呀!那你有没有想过,他会判几年?”
“《条例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,个人贪污的数额,不满一千元者,判处一年以下徒刑、劳役或管制;或免刑予以开除、撤职、降职、降级、记过或警告的行政处分。所以,易中海的行为,应该可以判处半年徒刑,且轧钢厂还要做出开除他公职的决定。而在第四条中规定,屡犯不改者,应该从重或加重处罚。易中海这几年每个月都贪污十块钱,属于严重的屡犯不改,增加一到两年刑期应该没有问题。这一条还规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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